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新设立的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销售,怎么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答案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企业2019年3月底是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0。因此,自2019年4月起,若有期末留抵税额即为增量留抵税额。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1: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