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一、合同(指书面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买卖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报酬的万分之三 建设工程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 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 租赁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 保管合同 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仓储合同 仓储费的千分之一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的千分之一(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二、产权转移书据(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五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价款的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价款的万分之五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三 三、营业账簿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四、证券交易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