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您好,若您出现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勾选发票后,统计确认结果无勾选数据的问题,可先确认是否误将发票在不抵扣勾选模块里进行了勾选,若您取得发票后要用于抵扣,请将发票在不抵扣勾选模块中撤销勾选,后在抵扣勾选模块重新勾选,操作方式如下: (1)通过税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模块,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2)如确认发票已认证为“不抵扣勾选”的,先撤销“统计确认”,再到不抵扣勾选模块可选中对应发票,点击“撤销勾选”,点击“继续提交”即可。 (3)在抵扣类勾选模块中选中对应功能完成勾选操作。 若您未误做发票不抵扣勾选可以核实对应发票勾选的时间以及统计确认的时间,若申请统计时间早于勾选发票时间可能会产生统计确认界面无法显示数据的问题,此类情形建议撤销统计后重新申请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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