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非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进入相应模块办理。 如需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领用量请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调整操作,提高开票限额请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操作;提高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领用量、开票限额请通过普通发票核定调整操作。 办理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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