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浙江省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实行统一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部门通过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交互、以及业务经办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负责相应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 缴费人办理扣款缴费后,税务部门征收缴入国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部门向税务部门获取缴费信息并进行个人权益记录,需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 员工发现社保费未到账,可与缴费单位确认是否已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缴费机、缴费协议签约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查询本人缴费情况。 在已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次月仍未到账的情况下,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部门咨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