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1.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2.企业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3.企业应当建立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信用风险分析制度和逾期催收制度。企业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4.企业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 5.企业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6.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7.企业应当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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