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备注栏要求填写车的起运地、到达地、车种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一个月结算一次,信息有几十条,备注栏写不下,怎么处理? 2024.10.0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