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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可抵免境外所得税额的企业,计算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方法是什么?
答案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
公式中抵免优惠税额是指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境外所得税抵免额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计算的境外所得税额在抵免限额内实际可以抵免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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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