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您好,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后,单位用户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专用发票代开(代征附加税)】或【普通发票代开(代征附加税)】模块,个人用户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普通发票代开】模块操作(其中,个人房屋出租请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个人房屋出租】模块填写不动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已采集过的房源、租赁合同信息,根据系统计税完成税款缴纳,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此外,个人用户支付宝代开操作路径为: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税务-电子税务局-办税-普通发票代开(其中,个人销售不动产,请通过个人业务-房地产交易申报办理)。您也可以下载“浙江税务”APP申请发票代开。 发票代开后可选择“邮寄方式取票”,发票将以EMS寄出,无需上门领取。代开电子普通发票,只需输入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即可接收电子普通发票信息,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下载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无需等待。 办理进度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电子税务局-办税-办税进度、浙江税务APP-服务-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纸质发票物流信息可以由收件人手机号登录微信、支付宝搜索EMS,在查询模块中查看。 上述渠道仍无法获得信息,请联系代开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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