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政策吗? |
答案 |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免征,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零。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浙江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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