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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才能确认股权投资损失?
答案
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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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8 14: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