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采用新的预扣预缴方法后,纳税人少缴税了吗?
答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新的预扣预缴方法只是调整了6万元减除费用的扣除方法,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新方法主要针对部分纳税人虽然全年汇总计算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而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导致其年度终了后需申请退税的情形。新方法出台后,对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没有影响,但减轻了纳税人在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可以更好地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1:15:05